國民法官制度邁入第四年,已有許多民眾走進法庭,與職業法官一同評議重大刑事案件。制度上路之初的種種疑慮,如今多已在實務運作中逐步調整;但我們更該追問的是:人民參與審判,究竟改變了什麼?
從法庭的角度看,國民法官促使檢辯雙方以更淺白的語言說明案情,證據調查也更集中、更透明。許多參與過的國民法官事後表示,親身經歷讓他們理解量刑的困難,也對司法有了不同的認識。這些改變,難以單純用數字衡量。
然而,制度要長久,不能只靠被抽中的少數人。法院應持續公開去識別化的審理經驗與成效評估,讓社會檢視制度運作;學校與社區也應推動法治教育,讓更多人在收到通知之前,就對審判程序有基本認識。
人民參與審判的價值,不在於判決結果更重或更輕,而在於讓司法決定經得起社會的理解與檢驗。第四年的國民法官,需要的不是更多掌聲或批評,而是更多願意走進法庭、認真思考的公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