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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詐團機房成員返台落網 檢方起訴32人求處重刑

示意圖:手銬

一個以「假投資、真詐財」為手法的跨境詐騙集團,在海外設置機房招募台灣成員,再透過通訊軟體群組誘騙民眾匯款,受害者遍及全台、詐騙金額逾新臺幣2億元。檢方日前偵結,依加重詐欺、洗錢及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起訴32人。

檢方調查,集團分工細密,有人負責在社群平台投放假投資廣告,有人扮演「分析師」、「助教」在群組中帶單,另有車手與收簿手負責提領款項與收購人頭帳戶,再將贓款層層轉匯、兌換虛擬貨幣後流向海外。

起訴書指出,集團成員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騙訊息,且三人以上共同犯案,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;由於機房設在境外、詐騙金額龐大,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另有加重處罰規定。檢方認為主嫌犯後飾詞卸責、未賠償被害人,請求法院從重量刑。

檢方也呼籲,民眾若在網路上看到「保證獲利」、「穩賺不賠」等投資廣告務必提高警覺,並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;任意交付帳戶給他人使用,也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