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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詐條例上路兩年 立委提案擴大平台廣告把關責任

示意圖:文件

為遏止層出不窮的假投資廣告,立法院近日有委員提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,主張要求網路廣告平台擴大事前審查範圍,並對未依規定移除詐騙廣告的業者提高罰則,草案已交付委員會審查。

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於2024年施行,依詐騙金額分級提高加重詐欺的法定刑,今年初修法更將門檻下修為100萬元、1000萬元及1億元三級;條例也要求網路廣告平台揭露委託刊播者與出資者資訊,並在接獲通知後限期移除涉詐廣告。

提案委員指出,條例施行後假冒名人的投資廣告雖有減少,但詐團轉向短影音、直播與私訊導流,現行規範難以即時因應,因此建議要求平台建立主動偵測機制,並定期公布處理成效。

法界人士認為,強化平台責任的方向值得肯定,但規範設計須兼顧言論自由與業者執行的可行性,具體內容仍有待委員會審查時充分討論。也有專家提醒,修法之外,民眾不輕信「保證獲利」仍是防詐的第一道防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