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立法院會期,新聞上常出現「一讀」、「初審」、「三讀」等字眼。一項法律從提案到正式施行究竟要經過哪些關卡?律傳媒整理立法院的審議流程,帶讀者一次看懂。
法律案可由行政院、司法院、考試院、監察院或立法委員提出,經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後,在院會朗讀標題即完成一讀,接著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,也就是一般所稱的「初審」。有爭議的條文,可能先保留交由黨團協商。
委員會審查完竣後提報院會進行二讀,逐條討論、表決;三讀時除發現內容互相牴觸,或與憲法、其他法律牴觸外,只能修正文字。三讀通過後咨請總統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,再依法律規定的施行日期生效。
值得注意的是,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,每屆立委任期屆滿時,除預算案與人民請願案外,尚未議決的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,俗稱「屆期不續審」,法案若未能在任期內完成三讀,就得重新提案。